三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平稳推进。市总工会将加强与人大、政协、政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的联系,加大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联手开展《
劳动合同法》、《
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等,着力提高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将积极探索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延伸覆盖农民工群体的方法和途径,打破农民工工资增长仅仅依靠最低工资调整而增长的局面;将进一步推动街镇、工业园区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提供调处劳动争议的便捷通道。各级工会要积极推进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制度建设,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和预防机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前防范和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各区县总工会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以“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契机,开展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三、围绕持续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解决农民工“三最”问题的力度
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是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工会要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积极推动政府出台惠及农民工政策;要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加大农民工“三最”问题的解决力度。
一是深入开展农民工就业援助活动。市总工会将密切关注农民工就业变化状况,继续开展“百企千岗进社区”、“百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等活动,积极协助、配合政府开展“就业援助周”、“春风送岗位”、“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各级工会要积极为农民工实现就业、再就业牵线搭桥;进一步发挥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分中心及职业介绍所的作用,通过增加职介窗口,配齐、配足就业指导人员等方法,及时搜集和发布劳动力市场用工信息,建立健全农民工求职登记、职业介绍、信息反馈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工会职介服务平台。
二是加大农民工帮扶保障力度。市总工会将加大对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行业、企业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将继续依托公惠医院,切实做好医药箱、医疗卡发放等医疗帮困工作;深入推动“外来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保障计划”向非公企业渗透,不断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继续实施关爱女农民工健康实事工程,加大对女农民工集聚的非公企业妇科检查的督查力度;继续携手解放军411医院为女农民工进行免费宫颈癌筛查。各级工会要结合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金秋助学”、“三定”帮困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分中心对农民工的帮扶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群体的援助服务活动;大力协助铁路、公路等部门,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平安返乡回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