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月20日至1月31日)
落实组织机构,形成网络,采用宣传发动、安全培训、典型案例教育,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工作目标、内容等。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制订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本行政区河道堤防、水闸泵站的专项工作,并逐级宣传教育到沿线单位,做到层层落实、环环紧扣。
第二阶段:推进落实阶段(2月1日至4月30日)
开展隐患检查、梳理、汇总,对专项行动中排查的安全隐患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对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存在的结构问题制订周密的防汛预案;对于河道堤防的防汛闸门等附属设施、水闸泵站设施设备落实责任单位,完成维修养护等整改工作;对河道堤防水闸泵站管理范围内的“三违一堵”等违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及时进行消项,对拒不整改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
对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再检查,对可能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整治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不力、养护经费投入不足、失养失管严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各部门、各区县要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将本次开展专项行动的目标、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宣传到每一个堤防岸段单位、每一座水闸泵站,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二)全面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
各部门、各区县要针对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分别制定隐患排查表,对隐患进行排查、登记、信息统计,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要对经过教育未主动整改的进行监控,重点执法整治。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
(三)加强指导,确保整改工作保质保量
各区县对于河道堤防、水闸泵站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具体的维修养护整改要求,各行业单位要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严格执法,确保专项行动目标的实现
对经过宣传教育未按期自我整改的违法当事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周密执法计划,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开展执法。涉及违规堆物、违规设置带缆设施、堵塞防汛通道的违法行为由水务执法部门负责,涉及违规带缆泊船、违法搭建的违法行为转由有关部门进行执法。对拒不改正的违法者,要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各区县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条线上要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各部门要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对在实施专项行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扎实推进。
附件:
表1.1 堤防险工薄弱岸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明细表
表1.2 堤防险工薄弱岸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
表2.1 堤防防汛闸门、潮闸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明细表(略)
表2.2 堤防防汛闸门、潮闸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
表3.1 堤防沿线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明细表
表3.2 堤防沿线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
表4.1 水闸泵站安全隐患排查表
表4.2 水闸泵站安全隐患统计表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表1.1
堤防险工薄弱岸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