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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36个区县局(产业)工会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通知

  2、对下级工会拨款、补助批文;

  3、投资、借出款和借入款申请书、协议书或合同书;

  4、财务部门对机关及事业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批复和各项补助的批复;

  5、会计基础工作、审计程序规范化考核所需资料;

  6、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办法及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承诺。

  (二)市总审计组事先应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介绍,然后通过审查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存款、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三)市总各审计组对相关事项实施审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审计评价,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四)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同无异议。

  (五)市总经审会审核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后,由市总经审会出具审计报告,并送达被审计单位。

  (六)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市总经审会的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市总经审会。市总将定期督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若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市总经审办联系。

  附件:2011年市总经审会对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安排表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市总经审会对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安排表(36个)
组别第一小组第二小组第三小组第四小组
审计  小组黄银萍 郭源竑 杨韵波 丁永全卢能飞 林升良  傅福才 蔡佩菊周 静 杨 坚  陆 萍 郭秀华周  杰   陈  慧范利萍  王 謇
被    审     计    单   位静安区徐汇区虹口区长宁区
奉贤区黄浦区卢湾区杨浦区
宝冶建设松江区宝 钢中冶宝钢
长江计算机机 电船 舶华东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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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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