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典型培育机制
建立市级和区域、行业、系统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三级优秀人才信息库和职工素质档案,注重加强各类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和创新项目的培养和培育,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职工教育培训成果认定制度,完善职工技能等级考评、鉴定、升级制度。推动各单位制定各种针对职工技能等级提升、学历提高和职业发展能力提升的扶持奖励制度,更好地激发职工学习科学文化、提高综合素质的内在动力。依托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一支勤奋学习、创新进取、诚实守信、善于合作、乐观向上、开放包容,文明谦和的职工队伍。
(三)考核激励机制
将职工素质工程开展实施情况纳入市总工会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序列。每年年初制定下发《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年度实施意见》,部署年度工作重点、实施要求以及考核激励办法,适时推出一批社会影响力大、企业支持度高、职工参与面广、实施效果好的职工素质工程优秀项目、教育培训示范点、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建设者。加大对职工素质工程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在《劳动报》设立专版、《上海工会信息简报》设立专刊、上海工会网和《上海工运》、《工会理论研究》设立专栏,总结、宣传、推广在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
(四)资源共享机制
将职工素质工程与各区域、各行业、各委办、各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实现目标、任务、机制、措施全面对接,充分发挥工会自身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积极整合工会系统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市区两级文化宫等教育培训资源,主动协调社会各方资源,有效利用党政、社会各界的职业教育阵地、继续教育载体、终身教育手段,形成职工素质工程资源共享、活动共办、职责共担、声势共造、业绩共创的良好氛围。
(五)经费保障机制
严格规范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推动和监督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足额提取企业税前列支1.5%-2.5%职工教育经费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须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且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的企业占全市企业单位的70%。企业应将职工教育培训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企业应将职工教育经费使用写入集体合同,确保职工学习权和受教育权落到实处。各级工会组织每年要制定职工素质工程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确保每年与工会收缴经费增长速度同步,保持同比例提高。
(六)社会评估机制
加强对职工素质工程开展情况的社会评价和职工评价,制订职工素质工程开展情况评估原则、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对职工素质工程目标任务的推进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果进行评估,形成职工素质工程社会评估体系。畅通社会信息和职工意见反馈渠道,认真听取社会有关方面和职工群众对职工素质工程开展情况的反映和评价,根据社会和职工的信息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职工素质工程各项工作,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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