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第四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期刊社:
为激励期刊出版单位提高期刊出版质量,发挥优秀期刊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期刊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经华东地区各省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研究商定,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参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期刊,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创办、并在我省登记注册、公开发行的期刊。
存在违反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行为,两年内受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处理的期刊不得参评。
二、参评程序
我省推荐参评第四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分为期刊社自我推荐、期刊社主管主办单位审核、省局评委会审定三个阶段。参评期刊由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
三、推荐条件
推荐参评的期刊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出版方针,坚持“三贴近”的基本原则;
2. 遵守党的有关宣传方针、政策和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出版法规、规章;
3. 坚持办刊宗旨,遵循专业分工,办刊特色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本行业或在华东地区有较大影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4. 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文化品位或专业水准,在科学文化知识的积累和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推动三个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 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读者反映良好,市场占有量较大,发行量居同类期刊前列;
6. 符合《中国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及评估办法》、《五大类科技期刊质量要求及评估标准》规定的标准;
7. 装帧设计精美,印装质量符合规范和要求;
8. 重视经营管理,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四、报送材料
1.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申报表一式2份;
2. 介绍刊物获奖、学术水平等业绩综合材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