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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创建集体需统一填写《200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申报表》(附件二),其中“创建计划”另行附页。
  (三)各区、县、局(公司)团组织应在2009年10月30日前,将《汇总表》和《申报表》报送交通运输行业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创建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地址:大沽路100号608室;邮政编码:200003;联系电话:23115186;联系人:樊鸿嘉。
  五、评审方法
  (一)创建活动评审工作采用抽查走访和专题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继续执行“免检”制度。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创建集体,各区、县、局(公司)团组织可按现有交通运输行业(原城市交通行业)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总数的20%推荐免检:
  1、连续3年以上(含3年)被命名为交通运输行业(原城市交通行业)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且未有被创建活动评审委员会责令整改的情况发生。
  2、创建集体的号长在2年内(2007年9月至今)未发生人员变更,并按要求完成创建活动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培训。
  3、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创建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在交通运输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
  (三)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及相关主管单位将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集体进行抽查走访。其中,推荐“免检”集体必须接受走访,经确认合格后可在两年内享受“免检”。
  (四)评审委员会将于2010年上半年组织召开专题评审会,集中评审确定200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申报汇总表》
  2.《200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申报表》

  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申报汇总表

区、县、局(公司)团组织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所属系统

□城区郊区 □建设交通 □经济工作 □金融工作

□市直   □国资   □社会工作

申报集体名称

申报集体情况(打√)

 

□2008年度已命名  □新申报

 

□2008年度已命名  □新申报

 

□2008年度已命名  □新申报

 

□2008年度已命名  □新申报

 

□2008年度已命名  □新申报

 

□2008年度已命名  □新申报

 

□2008年度已命名  □新申报

 

□2008年度已命名  □新申报

申报集体总数

   家创建集体

推荐“免检”集体

 

区、县、局(公司)团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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