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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9月28日是第5个“世界狂犬病日”,主题是“共同行动,使狂犬病成为历史”。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局决定组织开展“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狂犬病是迄今人类唯一病死率高达100%的急性传染病。近年来,我国每年狂犬病病例均超过2000例,位居全球第二位,已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区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狂犬病防控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主动协调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
  二、围绕主题,突出宣传重点
  各区市卫生局要利用主题日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狂犬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国家狂犬病防治的有关政策和科学知识,重点宣传狂犬病的危害、犬只登记管理、犬只免疫及人群暴露后预防处置常识,提高群众狂犬病防治意识和能力,减少狂犬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做好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知识宣传,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流程图》,近期将印发各地供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使用(电子版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
  三、广泛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区市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专家义诊、免费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狂犬病宣传工作,深入到农村和社区,针对农民、流动人口、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各疾病控制中心、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窗口作用,在“世界狂犬病日”前后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在候诊大厅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
  四、做好信息收集和宣传总结工作
  请各区、市认真总结本次“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情况,并对2012年“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提出建议,于2011年11月2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市卫生局监督疾控处和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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