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在全区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体局,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
自1993年12月《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日益壮大并逐步建立起一套从中央到地方分级管理的体系。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落实《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增强全民的体育意识,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引导社会体育消费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不断扩大和信息化、网络化对政府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重培训、审批,轻服务、监管的传统粗放式管理模式,对社会体育指导员个人信息变化及其指导群众体育活动等情况不能做到及时、准确和全面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发展、影响了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不利于政府提供有效的服务,调动和发挥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积极性。因此,为逐步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总局群体司组织研发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根据实际需求,具有智能卡注册和监督管理的内容,强化了社会体育指导员数据的查询、统计、注册等功能,并实现了全国联网运行。经专家论证认为:该系统设计科学合理、功能性强、使用便捷、具有推广的价值。为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该《系统》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定了 “全面推广、分步到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推广使用工作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区自2011年开始,在全区推广使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广目的:
(一)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和制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通过信息采集和网上登录,可以实现对本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行全面的梳理,较为准确、实际地掌握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结构和现状,为政府制定和实施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逐步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使用该《系统》能够确保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安全、可靠,方便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网络进行日常管理、审批、信息统计、分析和存档,不会因为工作人员变动而影响工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