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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强镇(乡)三人制篮球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九)其它规定
  1、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2、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员的判罚,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决定。
  3、所有参赛队的首场比赛须按比赛时间表进行。每场比赛后,参赛队伍必须到公告栏(或检录处)了解下一轮次比赛安排及其他重要通知。由于参赛队未及时了解有关信息而造成延误比赛,责任自负。
  4、出现资格及其他违纪而被组委会取消资格的球队,所有成绩均取消。
  七、录取名次
  录取前十二名,颁发奖杯。
  八、裁判员
  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由承办单位聘请。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代表队应将报名表(见附表)于10月20日前,传真至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虞超英,电话:0571-85061752,传真85164659,邮箱65160012@qq.com)和余杭区体育局(联系人:时晓珺,电话、传真:0571-89162802,手机:13750879336,邮箱huahua69126@126.com)报名表要按规定电脑打印。
  (二)各参赛队应在2009年11月5日中午11:00之前到余杭区临平大酒店(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西大街81号,总机:0571-86224122蔡少丽,手机:13805779737)报到,下午15:00在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会议及裁判员、教练员联席会议,并进行抽签,晚上19:00正式开始比赛。
  十、经费
  (一)每队交参赛费500元,用于竞赛开支。
  (二)各参赛队的交通费自理,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8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280元(每个代表队可带驾驶员1名,不算超编人员。)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09年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强镇(乡)三人制篮球比赛报名表

  代表队名称:      联系人:    手机:
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属镇(乡)
领队    
教练    
运动员    
    
    
    
    
超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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