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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表彰浙江省群体数据统计分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表彰浙江省群体数据统计分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浙体群〔2009〕412号)


各市体育局:
  为加强我省群众体育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群众体育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我省从2008年开始筹建了浙江省群体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在各市、县(市、区)体育局的共同努力下,已基本完成了2005-2008年的群体数据统计,为我省科学制定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指导群众开展科学健身等工作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依据。经各市体育局推荐,现决定授予衢州市体育局等13个单位“浙江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先进集体”、曹一玲等14 人“浙江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先进个人”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的先进经验,更加准确、及时地做好群体数据的填报工作,共同为我省的群体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浙江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先进集体

  衢州市体育局
  舟山市体育局
  余杭区体育局
  江东区体育局
  泰顺县体育事业发展局
  德清县体育局
  秀洲区文体局
  诸暨市体育局
  义乌市体育局
  江山市体育局
  普陀区体育局
  温岭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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