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总会关于推荐省门球协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浙体总〔2009〕81号)
各市体总、门协:
为了更好地推进浙江省门球事业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度会议上表彰在全省门球运动的发展过程中做出贡献单位和个人,请各市门球协会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评选对象
各级门球组织(包括各级门球协会、老年体协、老干中心等)。
(二)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支持门球工作,关心门球运动,能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出席门球活动。门球组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2、拥有足够的专用门球场地开展训练和比赛活动。
3、有固定的活动经费,经常性举办各种门球赛事和活动,可筹措经费承办大型门球赛事和活动。
4、有一支能满足需要的等级裁判员、教练员队伍,有稳定的具有一定的技、战术水平的运动员队伍。
5、门球活动开展普及,其下属的绝大多数二级单位均有门球组织、场地,并经常性地开展门球活动。
6、能够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门球,扩大门球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先进个人
(一)评选对象
各级门球协会的管理干部、教练员、裁判员和运动员;支持门球运动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
(二)评选条件
1、长期从事本地区门球运动,热心门球事业;
2、对门球技战术方面有一定专业水平者;
3、精通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者;
4、对本地区门球运动发展无私奉献、并有较大贡献者。
三、推荐名额
各市推荐2-3个先进集体,3-5个先进个人。
四、推荐截止时间
请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推荐表加盖公章及有关材料报浙江省门球运动协会,逾期视为放弃。
五、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浙江省门球运动协会,电话(传真):0571-85061939、85106142、85102215,联系人:沈延红、杨爱贞。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浙江省门球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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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门球爱
好者(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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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工作人员
| 专职( )人
兼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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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等级
裁判情况
| 国际级 人,国家级 人,一级 人,二级 人,三级 人,共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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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等级
教练情况
| 国家级 人,一级 人,二级 人,三级 人,共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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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统计
情况
| 共拥有场地 块,其中4块以上连片场地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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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门球
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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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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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宣传情况(如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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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体育总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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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总(省门协)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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