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表彰浙江省先进体育总会、先进体育社团的决定
(浙体总〔2009〕82号)
各市体育总会、省单项协会、省行业体协:
近年来,全省体育社团组织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和浙江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省体育总会第七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体育社团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全省先进社团的创建,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通过申报、自评、初评和审核检查,决定授予宁波市镇海区体育总会等8 个单位“浙江省先进体育总会”、省邮政体育协会等15 个社团“浙江省先进体育社团”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加快建设文化大省、体育强省做出贡献,在促进浙江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浙江省先进体育总会名单
宁波市镇海区体育总会
宁波市宁海县体育总会
温州市鹿城区体育总会
温州市瓯海区体育总会
温州市平阳县体育总会
湖州市安吉县体育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