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农机打假保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农机管〔2009〕6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为预防和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做好2009年农机打假保农工作,现将2009年农机打假保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农机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2009年农机打假保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严厉打击假劣农机坑农害农行为,根据农业部《2009年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机生产安全和农机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机监管责任制,狠抓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配件,着力构建农机产品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机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农机维修点、农机生产经营企业为基础,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全面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和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农机产品及配件质量监管。一是开展农机产品及配件质量监督检查。结合春耕、双夏、三秋等农时季节配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农机产品及配件质量监督检查,从源头上保障农机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各地农机部门应协助、监督农机销售经营部门建立进货验收档案,对未按规定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的,要督促建立,对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要依法查处。
2.加强财政资金补贴购置农机具的质量监管。一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质量保障督查工作。在主要农时季节和产品旺销季节,对各类经营企业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的调查、跟踪和监督指导;二是全面开展财政补贴购置农机具的质量监督工作。全面开展财政资金补贴购置农机具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等状况的调查,做到调查工作无遗漏,并及时汇总上报调查情况。
3.加强农机维修点整治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做好农机维修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农机维修行业建设规范标准(试行)》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机维修行业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诚信维修服务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农机维修主要项目价格上墙,并建立农机维修网点进货台帐和农机维修网点维修台帐,推动农机维修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经营活动。同时通过开展农机维修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扶持、引导农机维修点上规模、上水平,向高一级行业标准发展。2009年要求全市农机维修网点全面完成“十小”整治任务,实现通过整治,提升我市农机维修行业整体维修水平、使用销售假冒伪劣农机配件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农机维修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和规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