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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的通知

  (三)保质保量,树立典型。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把加强管理与加快培育结合起来,把维修网点规范化建设与评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利用有关政策,争取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帮助维修网点创造条件。对评选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给予适当的奖励,树立一批典型的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从而推动这项活动更加广泛深入的开展,提高全市农机维修能力。
  (四)精心指导,认真总结。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所辖地区“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的督查和指导工作,保证星级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认真做好总结,为长期开展这项活动积累经验。
  请各单位将评选工作计划(9月底前)、评选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以及“浙江省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参选表、资格认定表和汇总表(一式三份,省、市、县各留一份)报市农机局管理处。联系人:潘晓东;联系电话:0574-87285121。

  附件:
  1.浙江省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比汇总表
  2.浙江省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参选申请表
  3.浙江省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评审记录表
  4.浙江省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资格认定表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1
  浙江省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比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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