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的通知
(甬农机管〔2009〕15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全面提高我市农机维修网点文明经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机维修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全市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维修行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农机〔2009〕3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步骤
全市的“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从2009年9月10日起到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主要是成立组织、落实人员、制定计划、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发放表格。
(二)申报审核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是组织评审组实地检查,对照省农机局36号文件“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进行验收审核。
(三)总结上报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主要是对评选活动进行总结,完成所有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评选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市场,保障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评审组成员应由局领导以及管理、维修等方面具有中、高级职称或相应职务的行政人员组成,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落实工作责任,要周密制定评选计划,要发挥镇(乡、街道)农机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二)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结合“十小整治”和农机维修网点整规验收工作,认真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的评选标准和重要意义,营造“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机维修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评选活动的积极性,提高这项活动以及维修网点在广大农村的知名度、信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