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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机局关于评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宁波市农机局关于评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今年以来,我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在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四项主要事故指标同比明显下降。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局决定评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分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局(站)长、监理站(科)长及监理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业绩好,事故死亡人数没有突破市局下达的市政府和省农业厅分解的控制指标,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
  (二)熟练掌握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或监理业务能力,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拖拉机及驾驶人档案专项治理、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推进三项行动、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启用政府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等专项行动、活动中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三)严格依法行政,有较强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有序,在检测检验、考试考核、核发牌证、执法检查、涉农收费等方面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操作现象和有效的效能投诉问题,群众满意度高。
  (四)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规定参加市局组织的安全监理会议,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履职报告书、各类总结材料、统计报表,做到准确、无错报、漏报、瞒报现象。
  (五)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与办法
  (一)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认可的原则。
  (二)按照民主推荐、综合评价、逐级推优的办法,由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评选条件推荐1-2名个人报市局,我局将择优筛选后确定。
  希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填报先进推荐表一式两份,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安全监理处。

  附件:宁波市农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00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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