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进一步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镇(乡、街道)、村考评、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促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再上新台阶。要继续将“十个一”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农机安全镇、安全村和村级农机安全生产协管员的作用,真正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冬季及重大节日期间农机作业防雾、防滑、防冻裂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等,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规范监理工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证照的核发工作。一是要把好行政许可关口,强化源头管理。各地农机监理机构要切实把好新驾驶员考试关,严格考试程序和内容,严禁托人代考、凭关系免考等违规行为;要把好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检验关,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检验,要把好拖拉机登记入户关,严格按公告目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的要求,严禁不符合型号,不符合技术参数,超标准、超范围的机车登记入户,强化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二是要加强对拖拉机培训机构的教学检查和监督,查处和纠正只收费不培训、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等违法行为,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
五、规范行为,切实提高农机行政执法水平
元旦、春节期间,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专人值班制度,建立安全值班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确保信息通畅,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类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报告。要熟练掌握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程序,妥善处理突发农机安全事件。发生重大、特大农机事故,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组织抢救,做好认定和调解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要落实责任倒查制和过错追究制,开展规范化检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对把关不严、违规办事,导致农机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农机局将在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组织人员对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