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评选2009年全市水稻机插技术推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水稻机插技术推广工作,调动广大农机科技人员从事水稻机插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更好地为我市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服务,经研究决定评选2009年度水稻机插技术推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各县(市)、区农机部门。
(二)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对各镇(乡、街道)有明确的机插考核目标,建有专门的机插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责任明确;
2.完成或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机插考核任务;
3.积极开展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等社会化服务,积极开展各类机插技术培训辅导工作;
4.开展机插对比试验,及时总结机插经验,准时上报机插技术推广的相关数据和工作总结。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各县(市)、区和镇(乡、街道)从事水稻机插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业务工作能力,推广思路清晰,在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机插技术推广工作中成绩突出;
2.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大力组织开展机插技术示范、培训和指导工作,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开展机插工作,机插推广效果明显;
3.积极开展水稻机插技术的研究和攻关,认真撰写有关技术和总结材料,在攻克机插难题、提高机插水平上成效显著。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水稻机插推广先进集体在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自行推荐的基础上,市局根据评选条件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评选确定。先进个人由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和镇(乡、街道)推荐后报市农机局,市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评选确定。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农机推广人员1-3名,镇(乡、街道)农机推广人员3-5名。请各地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一式二份,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局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