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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启用“宁波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印章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启用“宁波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印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市编办《关于组建宁波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的批复》(甬编办事〔2008〕28号)文件精神,宁波市农机研究所、宁波市农机培训站合并,组建宁波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为我局所属准公益类事业单位。为便于开展工作,从下文之日起启用“宁波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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