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0〕30号)
各指定交割仓库:
我所将于2010年2月13日至2月21日休市,2月22日恢复交易。在节日期间,请各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我所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和交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割仓库在节前要组织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交割仓库在节日期间要加强保管力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期货商品的质量、数量和所有权安全。
三、交割仓库在节日期间要为客户提供各项交割服务,期货专管员要保证联络通畅,按照客户要求及时办理入出库,确保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交割仓库要做好节日值班安排,设置24小时专人值班电话,并做好电话和来访记录。2月12日中午12时前,交割仓库要将值班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报送交割部(传真:0411-8480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