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一)落实责任、各司其职。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所有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中明确的双方安全(消防)职责,落实逐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二)严格管理、重点整治。一是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建筑物每层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3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还应随层做好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设加压泵,设置消防水源接口),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钢筋加工间、油漆间等重点防火部位均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所采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必须是阻燃型安全网;二是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工地应根据火源的性质选择配备相应型号的灭火器,并做好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三是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如现场有多家分包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各家单位的动火申请进行统一审核,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消防安全措施、设施,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当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时清理现场残留火种,防止死灰复燃。高处动火作业还必须配备接火斗,并应预先对作业面下方及四周的区域进行浇水处理,绝对禁止夜间进行幕墙龙骨焊接等高处动火作业;三是要加强生活区管理,坚决杜绝民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及用明火取暖,确保用电安全以及生活区内的消防通道的畅通。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把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落实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同时,应加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审核和落实等各个环节以及施工区、生活区、仓库等重要部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加大对施工人员消防安全常识和救生自救知识的培训,提高安全用电、安全用火的自觉性和自防自救的能力,杜绝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抓好物业管理安全工作
(一)加强危旧房屋管理。各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建立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对已经查出的重点危险住宅,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加固解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重点对消防栓水源、灭火器具药剂(粉、气)、烟感器、消防水带、消防监控等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二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做好用电和燃气等安全警示,增强业主的防火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的管理工作,引导业主规范停车,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四是加强消防监控的值班和巡逻观察,时刻掌握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动态,完善火灾应急报警、人员疏散、初期火灾扑灭等应急预案,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