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宁波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运作模式调整的通知
(甬建发〔2010〕279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各建设、勘察、设计、审图等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运作模式进行调整。
一、调整目的
为进一步有序规范施工图审查市场行为,本着方便业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理念,通过市场机制规范施工图审查运作模式,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共安全,促进我市施工图审查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调整原则
我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运作模式调整实行政府监管下的“项目统一受理、统一任务分配、统一审查标准、统一规范收费”的制度。
三、调整时间及范围
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本通知的运作模式。
四、调整方式及内容
(一)开通宁波市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宁波市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具有项目申报及受理、项目审查及管理、项目查询及统计、项目备案、技术交流、信息公示、下载中心、手机短信提醒等功能,并免费供社会各界使用,网站地址: http://www.nbjs.gov.cn/stgl。
(二)设立宁波市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
为了方便业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有利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由我市具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联合设立宁波市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服务中心),免费受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项目的申报。市建委相关职能处室对审图服务中心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审图服务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59号一楼,电话:89139719,89139708,传真:8913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