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研究室
研究全市经济主体的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全市品牌经济发展状况,提出深化“品牌之都”建设的对策建议;协同相关部门,就我市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综合性、战略性问题,开展跨部门研究,提出政策意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发展趋势,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理论研究,并针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五)企业注册处(行政审批处)
承担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和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承担核准内资企业使用“宁波”字样企业名称的工作;负责审核上报省知名商号(内资)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内资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和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审批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系统内资企业注册登记统计;做好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六)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
承担外商投资企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承担核准外资企业使用“宁波”字样企业名称的工作;负责审核上报省知名商号(外资)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系统外资企业注册登记统计;做好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七)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规范各类市场网络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管理;制定和管理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等违法行为;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
(八)经济检查处
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指导、协调本系统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会同有关处室做好办案经费和罚没物资管理及办案装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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