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集中整治交通要道及沿线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要重点做好辖区内的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武广铁路客运专线、107国道、洞庭湖航道和将要通车的随岳高速公路、岳常高速公路等国家交通要道以及城际、县际公路的路面、绿化带、基础设施、收费站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路面、绿化带保洁及时,无垃圾、无渣土、无泥沙、无扬尘,基础设施无污迹,标识标牌完好、无积尘,收费站干净整洁。同时,做好交通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六)集中整治建设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城乡所有在建施工场地要做到卫生设施齐全,施工现场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要有符合要求的隔离护栏和车辆冲洗设施,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0年12月25日-2011年1月20日)。
1、根据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0-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岳阳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2、召开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在全市启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3、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4、各县市区、乡镇层层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动员大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月21日-2012年8月31日)。
1、全市各级政府组织群众,广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各部门、各行业根据分工和管辖范围,落实重点整治内容。
3、市、县市区、乡镇层层开展督查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典型。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9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以来的经验,制定出继续推动工作的政策和实现长效管理的办法、措施。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分别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落实长效机制,加快我市文明创建步伐,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