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已经2010年12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岳阳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根据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2010-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旅游景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好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使我市的人居环境、城市品味和村容村貌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二、行动目标
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各县、市、区特别是乡镇、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进一步有效整治,开创城市和农村环境清洁、整齐、卫生、干净的新局面。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三)城市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全部达标;
(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
(五)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六)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