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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邮政信报箱(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邮政信报箱(群)建设工作。邮政部门要成立邮政信报箱(群)建设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对新建建筑物进行设计审查时,凡依法应当设置邮政信报箱(群)的,应要求建设单位到邮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确保设计率达到100%;建设单位、施工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同步施工,建设部门要把邮政信报箱(群)建设(包括在建)列入建筑物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邮政信报箱(群)的,由邮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邮政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邮政信报箱(群)建设服务窗口,负责新建、在建建筑物邮政信报箱(群)的登记和验收工作,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答。
  (五)加强邮政信报箱(群)建设考核工作。将邮政信报箱(群)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范畴,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的指标之一。
  三、大力推进邮政信报箱(群)补建工作
  (一)补建目标:力争到2010年12月前,全市城区邮政信报箱(群)普及率达到60%以上;2011年底前普及率达到80%以上,赶上全省平均水平。
  (二)经费来源:按照要求凡需补建邮政信报箱(群)的楼房,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补建并承担费用。特困企业和确实无法补建的陈旧楼房,由邮政部门根据居民需要,负责补建或提供简易邮政信报箱。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2009年10月至12月)。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市建设局牵头,市文明办、市房产局、市邮政局等部门单位配合,召集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产权(建设)单位等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明确全市邮政信报箱(群)补建时间、任务、标准。邵阳电视台、邵阳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导,推介先进典型,为补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集中补建(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全市邮政信报箱(群)的补建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市直和中央、省属驻邵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有独立院落的下属机构的家属楼,要求2010年7月底前补建到位;第二批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驻邵部队、银行、通信、铁路、保险等单位的家属楼,及房地产开发企业2000年后开发投入使用的住宅楼,要求2010年12月底前补建到位;第三批为社区、居民小区、散栋居民楼等,要求2011年6月底前补建到位。邮政信报箱(群)的制作和安装要按国家邮政局相关建设标准执行,产权单位(人)可在营造部门指导下自行制作,也可委托营造部门统一制作。 3.检查验收(2011年7月)。由市邮政信报箱(群)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检查验收,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标准补建邮政信报箱(群)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有能力补建而未补建的产权人、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由邮政部门代为补建,所需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湖南省邮政条例》相关规定,2009年10月1日前的由产权人承担,2009年10月1日后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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