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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税收问题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税收问题的通知
(益政发〔2009〕17号)


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桃江县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税收问题明确如下:

  一、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的省级以下税收全部作为市本级固定收入全额缴入市级金库,该项目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中央“两税”和上划所得税纳入市本级收入规模。

  二、该项目市本级实得财力按市与桃江县6:4的比例分享,在年终财政结算时由市本级补助给桃江县。

  三、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009年已缴入桃江县级金库的桃花江核电项目税收,通过调库全部缴入市级金库,并相应调减桃江县2009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从2010年1月1日起,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的省级以下税收作为市本级收入缴入市级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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