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杭州市林区乡镇(街道、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伍项目建设验收评分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考 核 标 准
| 评分
标准
| 自查
得分
| 核查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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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队伍组建。每支50人以上,年龄20-50岁,男性,身体健康。人员来源以就近便于集结的当地在家务农、企业工作或治安巡防、城管队员兼职的为主。每达不到一项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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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队伍集结。每人有保持联系的通讯工具,平时在30分钟内完成。持续高火险天气和防火重点节假日期间实行集结待命,在15分钟内完成。每次集结人数必须达到30人以上。每达不到一项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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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扑火装备。至少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灭火水枪15支、灭火弹10箱、油锯2台、割灌机2台、高压水泵1套、灭火拍或灭火拖把50把、柴刀100把。个人防护不少于100套件(1套件由头盔、桔红色阻燃服装、防扎鞋、阻燃手套、手电筒、腰带包、水壶和毛巾各1件组成)。设有便于提取、分类存放货架的专用装备库,扑火机具定期维护,使用正常。配备皮卡类型的森林消防专用车,并统一涂装森林消防外观标识。每缺少一件装备,扣0.5分;专用装备库、森林消防车每缺一项,扣10分,存放不整齐、无货架,扣5分;扣完为止。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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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挥所建设。建有森林消防专用指挥室(或值班室)至少1间,配备电话机1只、传真机1台、对讲机4部、喊话器2只、望远镜1台、地形图1套,以及其他值班必备用具。每缺少一件配备,扣2分,扣完为止。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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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务培训。每年定期开展指挥员、消防队员业务培训或扑火演练2次以上。每名队员熟练掌握2种以上扑火机具使用技能。每缺少一次培训或发现1名队员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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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度建设。有队伍考核管理制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安全扑救守则、扑火指挥员职责、森林消防队长职责、森林消防队员职责、森林消防专用车辆管理规定、扑火机具管理规定等。每缺少一项制度,扣2分,扣完为止。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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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扑火经费。队员全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扑救人员工资和误工补贴落实。每少办一名队员或经费不落实,扣0.5分,扣完为止。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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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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