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在9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民主听证对话会。民主听证对话会要建立“会前发现问题定主题、会上围绕主题找不足、会后突出追踪抓整改”的工作机制,并邀请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面对面对话交流。要求准备充分、提前组织明察暗访并制作短片,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
3.对解决重点问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监督员、媒体人员及行评办工作人员对各参评部门(行业)解决重点问题情况及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部门(行业)针对重点解决的问题,有工作部署,有落实方案,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报告。
4.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各级行评办、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行业)的办事窗口、基层站所,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各级行评办对暗访情况要制作成录像片,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观看。对典型政风行风问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扣分依据。
5.认真整改反馈。各级行评办、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对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各级行评办对热线、“面对面”节目和网站及日常热线电话等反映的问题,不定期汇总,随时填写“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和“政风行风问题整改建议书”,报请领导批转有关单位限期落实解决,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反馈。
6.抓好建章立制。市、县两级行评办、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建立和完善重点评议动态跟踪机制、日常工作规范机制、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制度、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规范管理制度、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制度。
7.重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资源优势,建立完善常态监督工作模式,合理安排监督活动,组织明察暗访,参加现场评议,促进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各部门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定期向聘任单位反馈开展监督的情况、建议和意见,填写“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卡”;聘任单位要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8.组织日常问卷测评。日常问卷测评由市、县(市、区)行评办根据实际情况,在服务对象比较集中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基层站所进行现场随机测评或组织集中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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