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纠风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新国土资发〔2010〕102号)
自治区测绘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09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推进政务公开为抓手,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涌现了一批纠风工作先进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9年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厅考核组对全系统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厅直属单位的纠风工作检查考核,经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厅党组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纠风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自治区测绘局、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塔城地区国土资源局、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吐鲁番地区国土资源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石河子市国土资源局、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等12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