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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填表人:             审核:               填表日期(盖章)
  填表说明:
  1.填报范围为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取得时用途为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等)用地,后改变用地性质的情况。
  2.此表先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市州国土资源部门汇总本行政区域内情况后报省厅地产处。
  3.“项目位置”填到县级行政区域,如:“XX县(市、区)XX路23号”;“改变后的用地性质”根据改变后的实际用途填写,如商品房等;“拟查处方式”中填拟采取的具体处理方式; “宗地数”的确定,已发土地使用证的一证为一宗地,未发土地使用证的,以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内容为准。
  4.“合计数”只统计土地面积和宗地宗数,分别填在对应的“土地面积”和“宗地数”等栏目合计处。

  表5
  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查处情况统计表(5月、6月、7月)

  填表单位             厅(局)                   单位:亩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

宗地数

开发单位

存在的具体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已采取的处理方式

     

收回土地面积

收取闲置费、违约金、罚款等处罚金额

移送司法机关人数

涉及宗地数

涉及土地面积

涉及处罚金额

处理人员数

其它

                
                
                
                
                
                
                

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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