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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安排布署“3·15”活动,通报焉耆2010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报2010年行政执法工作成果;通报焉耆2010年度打假治劣型案例。
  (二)召开消协三届五次理事会。
  (三)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
  (三)联合有关部门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四)召开“3·15”纪念大会。
  (五)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授牌、颁发证书。
  (六)组织开展消费者协会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假冒伪劣识别台,现场受理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尤其要面向农村,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七)进行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开展以食品、药品、烟酒、农资等为主要内容的“打假治劣”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欺诈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经营活动。
  (八)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市场”、“进企业”的“五进”活动。
  (九)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活动。消协将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年主题、消费警示、维权知识、相关部门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基层消协及消协分会免费送到消费者手中。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8日-3月11日)
  (一)3月11日,县消费者协会召开第三届五次理事会,对部分理事进行改选,表彰2010年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先进“一会两站”及先进个人,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授牌、颁发荣誉证书。
  (二)3月11日,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3·15”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及 2010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三)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营造和谐消费氛围。一是“3·15”期间由各理事单位根据年主题,结合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活动,广泛宣传年主题“消费与民生”、宣传相关维权法规、维权措施和办法。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载体,大力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知识;三是自治县各行政职能部门与消费者基层组织在主要街道、社区、人员密集和交易相对集中的地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2日-3月20日)
  (一)3月12日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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