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管理的规定、意见和办法。
(三)协调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行业部门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四)负责对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收集、反映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参与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和卫生先进单位的评选考核,督促指导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五)协调城区单位实施夜景工程建设,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夜景设施的亮化和维护。
(六)监督管理市管在建工地做到卫生管理、材料有序堆放、围档施工、净车出场、完工清渣、防止粉尘污染,文明施工。
(七)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文明、安全施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进行渣土密闭运输,无轮胎带土、撒漏和偷倒乱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有序。
(八)负责市区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对委托两区城建部门行使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业务监管。
(九)接受群众对城市管理问题的信访、举报、投诉并做好处理回复工作。
(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公德素质,营造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十一)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市容市貌管理,参与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一)督促指导市、区、中原油田交警、特巡警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主次干道违法违规占道。
(二)维护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依法查处破坏、盗窃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打击在公共场所粘贴代办假证、假公章等非法小广告行为。
(四)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沿街乞讨人员的救助、疏导工作,对“禁讨区”实施严格管理。
(五)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严肃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城管部门移送的违法人员依法及时予以处理。
(六)市交警支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实施工作,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形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做好交通技术监控,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负责市区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临时停车场、公交站点等交通设施的设置审核、技术把关工作;配合建设部门对占用、挖掘或跨越、穿越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架设、增设管线施工行为进行审批和监管;会同建设部门做好市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的设置和现场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