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行政,加强频率审批与台站管理
(一)加强频率资源管理。无线电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管理、指配和合理利用好频谱资源,着力解决我市重点企业、重要项目、重要行业、应急管理的频率需求问题。
(二)加强无线电台(站)监督管理。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定期对无线电台(站)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滥用频率、乱设台站及随意增加发射功率和天线高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对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不得拒绝、阻挠。要加强频率台(站)数据库、电磁环境监测数据库和设备检测数据库“三库”建设,逐步建立业务种类齐全、信息数据准确充实、技术功能较为完备的无线电管理基础信息网,为加强无线电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加强无线电监听监测,严肃查处非法盗用频率和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设立投诉电话,每年组织开展无线电台(站)普查或专项检查执法活动,打击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做到执法准确有度,处罚适当合理,程序手续完备,执法公正公平。国家规定无线电频率资源有偿使用,各设台单位要自觉交纳频率资源占用费。对逾期不交的单位和个人,无线电管理部门要依法征收滞纳金,收回频率,吊销无线电台(站)执照。
(四)加强无线电台(站)的保护。规划部门在制定城乡规划时,应统筹兼顾,注意保护大型固定无线电台(站)的工作环境。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加强无线电监测保护,依法及时查处有害干扰,对涉及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航空、铁路等无线电台(站)所使用的频率给予特别保护。
四、加强技术设施建设,提高无线电管理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应急通信平台建设。无线电管理机构要按照平战结合原则,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政府部门应急无线电通信平台,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发挥好应急管理机制中无线电通信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