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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鹤政〔20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全市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山城区、淇县、淇滨区3个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优秀县区,浚县、鹤山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4个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先进县区(产业集聚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创造新的佳绩,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抢抓机遇,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1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任务,为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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