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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10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10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做好2010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工作,规范和推进各企业集团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根据《沈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沈国资[2006]200号)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实施全面预
  算管理工作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0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工作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
  (一)建立严格的财务预算制度,完善财务预算监控体系
  各企业应将财务预算作为企业的重要管理手段,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预算制度,规范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评价等各环节的工作,强化相关部门的职责。各企业要建立完善内部预算监控体系,结合决算数据开展预算执行差异分析,加强财务预算执行监督,提升财务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对预算重要环节重点监管,加强对重要子企业、重要项目的预算规范、控制和监督,形成内部有效的监控体系,促进企业严格按照财务预算目标开展经营活动,提高企业财务预算执行的质量,使财务预算工作真正服务于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长远发展。
  (二)客观分析经济形势,合理确定2010年度预算目标
  各企业经营目标的确定要妥善处理好积极与稳健的关系,兼顾规模、效益、质量与风险平衡,既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拓市场,预算编制充分体现资源的高效配置要求,努力实现保增长的目标,预算编制充分体现经营风险可控、运行质量提升的要求,对于2010年预算目标严重脱离实际状况的企业,市国资委将通过预算目标合理性审核提出调整意见,并要求及时调整。
  (三)突出降本增效,加强重大事项和关键指标预算控制
  各企业要将成本费用预算控制作为重中之重,成本费用预算安排要继续实行从紧政策,认真分析本企业成本费用开支结构,合理确定成本费用压缩的项目、目标和措施。对债务、投资、存货、应收账款、担保业务等重大事项。继续实施从严预算控制,确定预算控制的关键指标。国资委以提升质量为目标,加强重大事项和关键指标预算控制有效性审核,对于必控指标存在控制不力情况,将及时提示企业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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