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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2011—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增千亿斤粮食农田水利项目涉及7个县(区),总投资1.07亿元,效益面积18.25万亩,重点是镇平县1.3万亩、宛城区2.35万亩、社旗县2.18万亩、新野县1.72万亩、方城县4万亩、唐河县5.2万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实际行动,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政策保障、资金支持,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二)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各地要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修订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做好1至3个3至5万亩示范区规划,规范农田水利建设。要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宛政〔2011〕51号)精神,加大涉及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力度,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水利管理,将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国土、林业、电力、农综等部门的涉水资金统筹安排,以重大专项资金为平台,以规划为基础,集中连片开发,持续建设,充分发挥规模效益,有效解决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投入不足、管理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完善政策,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健全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新机制,确保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向纵深持续发展。一是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大力开展项目攻坚,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扎实做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得到上级更多支持。二是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确保土地出让金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引导农民和业主投入。

  (四)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来抓,坚持民生优先,推进市场化改革,实行责权利相统一,明确工程运行管理主体,把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做到工程产权明晰,责任主体明确,监督机制健全,真正实现工程有人用、有人管、有利益,确保良性运行。建立健全职能明确、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完善配备以村为单位的水利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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