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专业园区建设。依托中心镇和有条件的小城镇,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园区。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专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入驻企业、就业人口和税收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二)大力实施城市老城区改造。
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重点改造棚户区、旧住宅小区和传统商业街区以及城区搬迁企业,力争2012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棚户区、旧商业区和城区企业初步搬迁改造。
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群众受益的原则,集中力量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和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改造,力争2012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内的城中村全部实施改造,解放区、山阳区全部完成,中站区、马村区完成80%,县级市实施改造完成80%以上。焦作新区功能区、产业集聚区和城乡结合部村庄基本完成一体化改造,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
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中心城区力争201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矿企业结合棚户区改造,依照规划利用自用土地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11年,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135.3万平方米,开工建设72万平方米,竣工128万平方米,投资19.87亿元;2012年,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36.3万平方米,开工建设88万平方米,竣工72万平方米,投资67亿元;2013年,开工建设85万平方米,竣工88万平方米,投资15.57亿元。
(三)大力发展住房和房地产业。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廉租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税费优惠等政策,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逐步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扩大到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011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万平方米、竣工1.1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15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25万平方米、竣工1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21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平方米、竣工0.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4亿元;2012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竣工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27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2万平方米、竣工2.2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92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平方米、竣工1.0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16亿元。2013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8万平方米、竣工2.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54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万平方米、竣工1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15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6万平方米、竣工1.0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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