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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安政办[201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工作,确保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及各项环保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1]1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更新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是“十二五”安阳市污染减排的重要基础工作,省政府将依据2010年更新调查数据确定各地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基数,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将依据2010年更新调查数据确定各县(市、区)污染减排基数,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污染减排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2010年更新调查工作是做好“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务必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数据准确。
  市成立安阳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领导小组,副市长张胜涛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俊英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局局长高勤科、市财政局局长姜海军、市住建局局长侯津琪、市农业局局长张赓、市统计局局长冯文元、市畜牧局局长张立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春平、市环保局副局长黄晓海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张俊英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勤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数据的审核、上报。
  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组织领导,环保部门牵头,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统计、畜牧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更新调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专项经费,认真抓好落实。要明确更新调查的主要内容,既全面把握,又突出重点,确保数据质量。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对更新调查数据按分工进行认真分析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更新调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汇总、审核和上报更新调查数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查;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配合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有关情况的调查;农业、畜牧部门负责配合有关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查;统计部门负责及时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协作,确保顺利完成更新调查任务,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打好基础。
  三、确保更新调查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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