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装备制造业、先进制造业、以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制造业开发的新产品;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的新产品;
4、对电子信息制造业、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民用航空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开发的新产品;
5、对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开发的新产品;
6、对推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开发的新产品;
7、对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关系国计民生开发的新产品;
8、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工程企业、高新技术园区等企业开发的新产品,产学研联合、部市合作、市区联动,资金匹配开发的新产品;
四、不支持范围和产品
食品、保健品、饮料、化妆品、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军工配套产品、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
五、项目材料的申报方式和申报渠道及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应按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组织好项目的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申报工作。
1、项目的电子数据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请访问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
(1)项目的电子数据申报表必须采用新产品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2010版)录入,经校对确认录入数据无误后,网上提交;
(2)产品研制技术总结及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按word格式网上提交。
上述两项电子数据需拷贝光盘一张,光盘需标注企业名称。
2、项目的书面材料申报
(1)按录入的电子数据申报表,采用申报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用A4纸打印带有水印标记(stcsm)的书面申报表,此表若无水印标记,则视为无效。申报表中的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申报表须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印章无效;
(2)产品研制技术总结及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用A4纸打印;
(3)按书面申报材料清单目录顺序,加上封面,不能突起,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4)精选扫描文件一份,编好清单目录及页码(不超过40页),加上封面,装入抽杆文件夹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