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刊登活动的通知
(粤统办函〔2010〕12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省局各处、室、中心、所:
为展现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文化品味和雅趣才情,促进文化艺术交流学习,多方位推进全省统计文化建设,省局决定在全省政府统计系统征集书画摄影作品,并择优在《统计与预测》杂志上刊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省政府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
二、征集刊登作品时间
征集工作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统计与预测》每期刊登两版。
三、作品类型
书法类:毛笔,钢笔等硬笔字,篆刻皆可。作品既可单幅,也可横式连幅,字体不限,草书、篆刻附释文。
绘画类:国画、水彩、油画、版画等各种形式。
摄影类: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题材不限;
(二)投稿作品应为作者自创的作品。
(三)作品应写明标题、作者名称、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