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2009―2012年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划》的实施意见


  通过全面落实司法行政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建立完善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运行科学高效、资源配置合理的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努力使江苏司法行政系统成为全国深化司法行政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的先行区和示范区,成为司法行政全面发展的排头兵,为江苏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吃透《规划》提出的任务,理清改革思路与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优化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

  1、加强能力建设、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开展专职考务管理队伍的政策、业务培训和对兼职管理队伍的分类指导。定期举办全省考务工作培训和督考、监考、考务人员培训班。及时完善网上考务管理基础设施配备,及时修订报名点、考点考场设置布置标准,开展报名点、考点达标创建活动,同时开展规范化试卷保密室创建工作。扩建“网络服务平台”,修改完善报名审核通道,探索网上后续管理,构建司法考试政策发布、信息查询、网络互动、网络管理的 “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2、严格组织管理,优化服务工作。完善《考务管理网络操作手册》和《司法考试工作规程》,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实现组织实施工作“无缝”管理。开展服务考生工作摸底调查,扩充服务内容,每年开展单项服务工作评比,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努力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健全完善律师管理制度

  3、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教育纳入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对执业律师每年进行不少于一周的集中培训,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进行为期1周的集中培训。设立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实现省市两级协会上下联动、资源共享、整体运作。在江苏律师网上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专栏,加强宣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实习人员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实习培训结业的重要条件,推动教育任务的落实。

  4。明确县(市、区)律师党员支部,统一由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管理。健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开展思想交流,提高党性修养、促进业务提高、增进团结和谐的作用。加强党员发展步伐,提高律师行业党员比例。积极开展优秀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优秀律师党员评比表彰,认真落实党员“三个优先”(评先评优优先、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出国出境培训优先)的要求,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