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二、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编制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改造薄弱学校建设相结合,与学前教育建设相结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提高普及程度,满足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发挥办学效益。

  (二)基本要求

  学校布局调整的原则是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向中心城区和县城集中。农村初中布局调整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收拢,并向乡镇政府所在地附近集中,原则上5万人以下乡镇设立1所初中,5万人以上乡镇设立2所初中。每所初中规模一般要达到18个以上教学班,在校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原则上初中要逐步全面实行寄宿制。

  农村小学布局调整要在坚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按照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的原则,根据村庄分布和人口密度,考虑现有办学条件和基础,进一步调整撤并一部分村办小学和教学点,着重解决目前农村小学存在的布局散、规模小、管理差、质量低的问题。原则上连续两年招生低于30人的学校撤并,学生总数不足150人的学校撤并,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的学校合并;5000人左右设一所完全小学,2万人设一所中心小学,中心小学逐步建成寄宿制,校址选择兼顾区域内均衡分布,在距离学校较远的村庄可保留教学点。各地要把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教育投资项目要优先用于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寄宿制学校配套设施。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后,要充分利用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和设备举办幼儿园,发展学前教育。

  城镇中小学布局调整要重点解决学校数量不足、容量不够、规模较小、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建设不配套等问题。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居民区配套,旧城区改造尤其是人口密度加大和人口流动加速等因素,科学制订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原则上每1万人区域内分别规划建设1所24班规模的小学和一所12班规模的幼儿园,每2万人区域内建设1所36班规模的初中,合理规划建设满足需要的高中教育。从2011年起,每个县(市、区)根据城区人口自然增长和城区发展人口增长及农村人口流入等因素,结合城市规划基本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学校,原则上城区内每年至少新建1所中学和小学,以缓解城镇学校“大班额”和入学难问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