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周政办[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
(周口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14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经过两次中小学布局调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乡教育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农村中小学布局散,条件差,规模小,教师结构性缺编,教学质量低,农村学生流失趋势严重,部分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闲置,不利于教育均衡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涌入城镇或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学习,造成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和入学难问题较为普遍和突出。为适应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小学布局体系,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有利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把2011年定为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攻坚年。中小学布局调整以县(市、区)政府为主,县、乡两级政府必须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教育、发改、国土、财政、住建、规划、人社、编制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科学详实的实施意见,实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对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规划、宣传、撤点并校的实施、保留学校的建设、督促检查等工作环节全面负责。教育部门在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撤点并校、学校迁建、新建、改扩建、撤并学校的师生安置、教职工调配、校产处置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布局规划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城镇化需要,从城镇功能配套和基础教育实际需要及现代化的要求出发,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布局和建设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教育优先的原则,保障教育用地,并协调好学校土地证的办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加投入,积极统筹资金,会同教育部门管好用好教育资金,保证城乡学校建设顺利进行;编制部门要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时调整教师编制,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合理安排调配中小学教职工,完善教师流动的灵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