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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治县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各派出所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各派出所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作用。要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重点为本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多合一”场所、“六小场所”,以小加工厂房、小手工作坊、小饭店、小旅社(含具有经营性质的家庭式旅馆)、小餐馆、小门面房、小娱乐场所出租房及民工集体宿舍、建设工地民工临时私自搭建的简易住房等场所。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上报自治县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派出所要指导群众正确使用炉火,讲解防煤烟常识,采取有效防煤烟中毒措施,预防农村平房煤烟中毒事故发生。
  建设局:维护全县市政消火栓,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及时组织人员清理积雪,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民政系统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排查养老院、福利院和各类社会福利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安监系统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企业的隐患整治,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职能作用。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商系统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依法处罚。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质监系统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加强本系统技术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对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依法处罚。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系统所属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疏散演练工作;加大对全县教育系统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县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系统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文化、娱乐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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