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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治县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治县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0〕181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吸取近期吉林、上海等地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全力维护我县火灾形式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2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县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振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向乾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于永泉   副县长
  成 员:郭致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云   县财政局局长
  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方志安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王炬东   县文体局局长
  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努尔道拉  县民政局局长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陈学军   县安监局局长
  朱庭国   县旅游局局长
  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 明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向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明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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