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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计划外粮食(小麦)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计划外粮食(小麦)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0〕163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护广大种粮农户的积极性,确保广大农牧民充分享受党的惠农政策,经自治区财政厅和州财政局同意,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10年计划外小麦种植面积进行综合直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外小麦农资综合直补的原则和标准
  1.直补原则。在2010年农资综合直补计划指标外,但属于二轮土地承包范围内的种植小麦面积,现已定居的牧民可享受同样的政策。
  2.标准。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每亩给予25元的综合直补资金。
  二、计划外小麦农资综合直补的要求
  1. 为了全面落实计划外小麦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各乡镇(场)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二轮土地承包时在册土地(合同地),逐村、逐户进行调查统计,经农户签字后,村要以户为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报县农业局备案备查。
  2.县农业局要成立专项督察组,对全县计划外小麦种植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根据各乡镇(场)上报农户名单及种植面积进行核实,无争议并经县督查组组长、副组长签字后上报州农业局,作为最终享受农资综合直补的依据。
  3. 各乡镇要结合各自指标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逐村逐户核查小麦种植地块,并建设详细的台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落实计划外小麦农资直补政策。凡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落实政策走样,引发矛盾纠纷的,由各乡镇自行负责解决。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县农业局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计划外小麦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县财政局按照政策要求做好直补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确保在12月10日将政策补助资金足额兑付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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