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发展改革委
1.邀请5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基础产业等方面的招商项目10个。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邀请5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先进制造业等方面的招商项目10个。
(四)市科技局
1.邀请5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高新技术产业招商项目10个。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邀请5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及城市改造招商项目10个。
(六)市委统战部
1.负责邀请5名港、澳地区重要客商参会。
(七)市工商联
1.负责邀请国内沿海地区5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八)市侨联
邀请5名重要客商(境外客商)参会。
(九)市文化局
1.邀请5名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文化领域招商项目10个。
(十)市农业局
1.邀请5名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招商项目10个。
3.组织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会。
(十一)市教育局
1.邀请5名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教育领域招商项目10个。
(十二)市政府金融办
1.邀请5名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金融领域招商项目5个。
(十三)市旅游局
1.邀请5名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旅游业招商项目5个。
(十四)各县市区
1、招商项目
每个县(市、区)上报招商项目10个,项目要求紧扣洽谈会主题,重点组织和筛选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项目。
2、签约项目
各县(市、区)要重点筛选产业集聚区签约项目,每个县(市、区)上报拟签约项目5个以上,其中省会签约内、外资项目各1个,内资签约项目合同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外资签约项目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市商务局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签约项目情况,进行筛选报省商务厅批准后,最终确定上省会签约项目。市会签约项目3个,合同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制鞋生产项目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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