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幕式。8月26日上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广场举行。
3.中原经济区投资说明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8月26日上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轩辕堂举行。
(二)专项活动
1.项目对接会。
2.跨国公司对话会。
3.豫粤经贸合作交流洽谈会。
4.加快加工贸易发展、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论坛。
5.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
6.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
7.“走出去”国际合作项目恳谈会。
8.企业境外上市对接会。
9.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洽谈会。
10.跨国公司中原行系列活动。
11.加工贸易进中原系列活动。
12.河南省技术转移洽谈对接系列活动。
13.第六届豫商大会(8月28日在商丘市举行)。
14.郑州都市区建设暨国际物流产业园推介说明会。
15.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农业厅、文化厅、旅游局、文产办、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举办专项活动。
(三)展览展示
1、展位分配和展示要求
⑴市综合展区和产业集聚区展区。省组委会分配我市综合展区350㎡和产业集聚区展区770㎡(每个产业集聚区70㎡),共计1120㎡。按照组委会要求,以省辖市为单位整体策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统一布展,集中展示我市基本概况、综合经济实力、发展规划、比较优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贸易促进政策和各产业集聚区基本概况、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比较优势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作和布展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费用另行通知)。
⑵省外参展企业展区和国(境)外参展企业展区。省组委会分配我市17个国际标准展位(3 m×3 m)9㎡,分别是:省外投资企业展位12个(重点组织与我市有合作的外省企业或在我市投资、经营的外省企业参展);国(境)外投资企业展位5个(包括在我市落户的独资境外和港澳台企业)。
展位分配:项城、沈丘、鹿邑、郸城、淮阳五个对外开放县(市)和市经济开发区各完成2个展位(3m×3m)9㎡,其他县(区)1个(3 m×3 m)9㎡。参展费用由各县(市、区)财政和参展企业共同承担。
2、费用标准
省辖市综合展区350㎡每个收取展场综合费用1.2万元人民币,产业集聚区展区70㎡每个收取展场综合费用4000元人民币,标准展位(3 m×3 m)9㎡每个收取场租费260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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