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服务决策、破解难题中的作用,着力提高调研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提高调研成果进报告、成文件、见实效。
4、坚持“开门”搞调研,充分利用大专院校、专业学会、重点联系单位的研究力量,整合调研资源,拓展调研途径,全面增强调研能力。
5、大力提倡短、实、新的文风,写短而精的调研报告,做到观点鲜明、朴实务实。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调研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建立决策咨询机制和决策论证制度,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重要文件和召开重要会议,以及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决策方案,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必须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并把调研情况和专家意见作为领导决策、议题审定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政府经常性调查研究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制订和落实调研计划,促进调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要紧盯基层、基础工作,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调研课题和专题调研课题,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领导干部要带头搞调研,各级政府组成人员每年都要确定1-2个调研专题,拿出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探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对发展全局有重要指导作用的重大课题调研。
(三)建立完善调研课题分类管理制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课题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重点调研课题和专项调研课题。重点调研课题每年年初由市政府研究室根据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在充分征求市政府领导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方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重点调研课题由市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要积极配合或参与实施。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为专项调研课题。各部门课题由各部门研究提出并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确定,根据分管领导意见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也要立足实际,搞好调研课题管理。市政府研究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职能,加强对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和管理,督促各类调研课题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县市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政府研究室对重点课题的调研,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协助。